羊城晚報訊 記者譚超報道:網購的興起帶動了快遞行業的迅猛增長,廣東省消委會進行長達3個月調查後發現,廣東省快遞行業服務質量良莠不齊,“先驗後簽”新規出台一年無法落實,更有不法商家利用順豐速運等知名快遞企業寄送假貨。
  超六成受訪者不滿快遞行規
  廣東是快遞服務消費大省,快遞業務量約占全國1/4,業務收入約占全國1/5。據瞭解,2013年廣東全省消委會系統受理有關快遞行業的投訴共1819宗。今年上半年,受理有關快遞行業的投訴就達1255宗,呈快速上升趨勢。
  廣東省消委會調查發現,消費者對快遞行業格式合同普遍持負面評價。超過66%的受訪者認為“存在”和“部分存在”不合理條款。此外,絕大部分快遞人員不主動向消費者出具合法收費票據。省消委會法律顧問、消費維權法律理論專家陳北元律師指出,向消費者出具合法收費票據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確規定的服務企業的法定義務。不向消費者出具合法收費票據,既違法,也不利於消費者掌握消費證據,使其在解決消費爭議時處於不利地位。
  值得註意的是,超過一半的受訪者表示曾經遇到貨物被損壞的經歷,這也進一步印證了快遞行業內存在的“暴力摔包”現象。羊城晚報記者瞭解到,為解決消費者收到受損貨物後索賠難的問題,2013年7月1日起生效的《廣東省快遞市場管理辦法》早已明確賦予消費者“先驗貨再簽收”的合法權利。然而,根據消委會的調查問卷反饋,一年過去了,81%的消費者仍然沒有先驗貨再簽收的習慣,同時有近四成消費者反映曾經遭遇快遞員要求先簽收再驗貨。
  順豐速運慘被售假商家利用
  由於“先驗後簽”新規在實踐中遲遲難以落實,一些不法網商利用這一點,以貨到付款的形式,銷售假冒偽劣商品,消費者付款簽收後才發現物品有問題,再向快遞公司要回貨款遭到拒絕。
  記者在國內主流網購平臺上查詢發現,很多網店都把“貨到付款”、“順豐包郵”等作為增強消費者信心的賣點。然而,這樣的看似穩妥的網購方式也許就是不法商家精心打造的陷阱。
  省消委會相關負責人在接受羊城晚報記者專訪時表示,近期接到多宗與順豐速運相關的投訴。消費者反映商家通過順豐速運投寄商品,由順豐速運代收貨款。但開箱後發現商品是假貨,通過投遞單上的地址和電話聯繫商家時商家故意不接聽電話。雖然順豐速運願意配合消費者追賠,但是最後都需要扣除消費者幾十至幾百元不等的費用才能獲得退款。“消費者對此十分不滿,順豐速運也覺得委屈。”
  省消委會呼籲,快遞企業應慎重選擇“代收貨款”協議客戶,要瞭解合作客戶的資質,嚴格把關,不要盲目盯著贏利增長點,以免淪為不法網商實施欺詐、詐騙的幫凶。同時,應建立代收貨款信息黑名單,一旦發現簽約客戶有欺詐、詐騙行為,應立即清理此類客戶,凈化快遞市場環境。
  “保丟不保損”有失公平
  事實上,在保障消費者貨物安全方面,除了行使“先驗貨再簽收”的權利,消費者對於貴重物品還可以選擇加錢保價。那麼,快遞企業的保價服務又是否靠譜?
  調查結果也許讓消費者失望。消委會發現,由於不少快遞公司奉行的政策是“保丟不保損”,即在進行保價服務時往往只顧收錢而不對保價服務進行說明,一旦郵包損壞,消費者要求按保價進行賠償時卻遭到拒絕。理由是“郵件遺失才能適用保價服務,損壞則不能。”
  陳北元律師向羊城晚報記者表示,“保丟不保損”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快遞公司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加重了消費者的負擔,顯然有失公平。消委會建議,快遞公司應該從和諧消費的立足點出發,制定出更加公平合理的規則,取得更多消費者的依賴,營造快遞發展與消費者利益共贏的局面。編輯:鄔嘉宏  (原標題:廣東快遞“先驗後簽”新規出台一年落實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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